抢夺定罪标准
杭州余杭律师事务所
2025-05-12
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乘人不备,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其定罪标准如下:
- 客体要件: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。
- 客观要件:表现为乘人不备、出其不意,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,使他人不及抗拒,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。
- 主体要件:主体为一般主体,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。
- 主观要件: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。
关于“数额较大”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一般是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,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,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,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。此外,多次抢夺的,也将以抢夺罪定罪处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抢夺定罪标准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抢夺罪的定罪标准如下:
1. 主体:一般主体,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
2. 客体:公私财物的所有权。
3. 主观方面:故意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
4. 客观方面:乘人不备,出其不意,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,使他人不及抗拒,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。如果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小,则不构成犯罪,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。
5. 关于“数额较大”: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不同标准。一般来说,达到当地规定的一定金额即认定为数额较大。例如,有的地区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6. 携带凶器抢夺:即使没有实际使用凶器,也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。凶器是指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,足以杀伤他人的器物。
7. 多次抢夺:二年内三次以上抢夺的,应当认定为“多次抢夺”,以抢夺罪定罪处罚。
一旦符合上述条件,就会以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。量刑会根据抢夺财物的数额等情节来确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乘人不备,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1. 一般情形下,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,构成抢夺罪。
2. 携带凶器抢夺的,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。这里的“凶器”,是指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,足以杀伤他人的器物。
3. 抢夺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。比如因抢夺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等严重后果。
4. 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,属于多次抢夺,构成抢夺罪。
具体定罪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,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抢夺罪的定罪标准如下:
抢夺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抢夺的,构成抢夺罪。
数额较大的标准,一般是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。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,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,在上述数额幅度内,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。
多次抢夺是指二年内抢夺三次以上。
抢夺行为必须公然夺取,即当着财物所有人、保管人、经手人的面或者在上述被害人可以立即发现的情况下,乘其不备,公开夺取财物。其特点是使用强力夺取财物,一般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对人施加暴力。
若抢夺公私财物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“数额较大”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:(一)曾因抢劫、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;(二)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;(三)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;(四)驾驶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抢夺的;(五)组织、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;(六)抢夺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孕妇、携带婴幼儿的人、残疾人、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;(七)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;(八)抢夺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的;(九)自然灾害、事故灾害、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,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;(十)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。
其定罪标准如下:
- 客体要件: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。
- 客观要件:表现为乘人不备、出其不意,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,使他人不及抗拒,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。
- 主体要件:主体为一般主体,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。
- 主观要件: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。
关于“数额较大”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一般是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,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,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,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。此外,多次抢夺的,也将以抢夺罪定罪处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抢夺定罪标准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抢夺罪的定罪标准如下:
1. 主体:一般主体,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
2. 客体:公私财物的所有权。
3. 主观方面:故意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
4. 客观方面:乘人不备,出其不意,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,使他人不及抗拒,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。如果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小,则不构成犯罪,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。
5. 关于“数额较大”: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不同标准。一般来说,达到当地规定的一定金额即认定为数额较大。例如,有的地区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6. 携带凶器抢夺:即使没有实际使用凶器,也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。凶器是指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,足以杀伤他人的器物。
7. 多次抢夺:二年内三次以上抢夺的,应当认定为“多次抢夺”,以抢夺罪定罪处罚。
一旦符合上述条件,就会以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。量刑会根据抢夺财物的数额等情节来确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乘人不备,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1. 一般情形下,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,构成抢夺罪。
2. 携带凶器抢夺的,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。这里的“凶器”,是指在性质上或者用法上,足以杀伤他人的器物。
3. 抢夺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。比如因抢夺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等严重后果。
4. 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,属于多次抢夺,构成抢夺罪。
具体定罪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,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抢夺罪的定罪标准如下:
抢夺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抢夺的,构成抢夺罪。
数额较大的标准,一般是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。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,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,在上述数额幅度内,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。
多次抢夺是指二年内抢夺三次以上。
抢夺行为必须公然夺取,即当着财物所有人、保管人、经手人的面或者在上述被害人可以立即发现的情况下,乘其不备,公开夺取财物。其特点是使用强力夺取财物,一般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对人施加暴力。
若抢夺公私财物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“数额较大”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:(一)曾因抢劫、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;(二)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;(三)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;(四)驾驶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抢夺的;(五)组织、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;(六)抢夺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孕妇、携带婴幼儿的人、残疾人、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;(七)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;(八)抢夺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移民、救济款物的;(九)自然灾害、事故灾害、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,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;(十)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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